【困惑】
我之前申請過勞動仲裁,現在因為一些原因不得不提出撤訴,請問當初我自己提出申訴,現在又莫名其妙地去撤訴,請問還沒經過審理因自己主動放棄提出的撤訴,在撤訴后還會不會對我有什么影響?比如留在我的檔案里?或告我?或留有什么記錄?謝謝專家!
【答復】
勞動爭議仲裁是我國現在重要的勞動爭議處理方式。俗稱“一裁兩審”中的裁,便是指勞動爭議仲裁。這句話的意思是說,只有經過了一次勞動爭議仲裁的程序,才可以進入法院審理的程序。同時,由于勞動爭議處理的一些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(yè)勞動爭議處理條例》,《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(yè)勞動爭議處理條例〉若干問題解釋》等都是九十年代制訂的,與當下實際有很大脫節(jié),影響了勞動爭議的處理效率,所以我國現正在制訂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,不久的將來會出臺。
勞動爭議仲裁是被動接受案件的,由勞動爭議當事人提出申訴,才會啟動仲裁程序。仲裁委員會作為勞動爭議仲裁的裁判機關,不會主動把企業(yè)與員工的勞動爭議拿來受理。同樣,當申訴人決定撤訴時,仲裁委員會一般也不會阻攔,只要撤訴是出自于申訴人本人真實意思就可以了。撤訴時,考慮到仲裁的嚴肅性,一般仲裁受理費在撤訴后只能退還一半,當然有時候仲裁為了鼓勵雙方和解撤訴,也可能會同意全部退還仲裁費用。此外,仲裁撤訴后,申訴人通常不能再就同一事由再次提起仲裁,自然也就無法去法院起訴,這就喪失了訴權。所以決定撤訴一定要慎重。
至于你擔心的檔案或誠信記錄等是沒有影響的,因為撤訴,也是申訴人的權利。申訴人可以行使自己的正當權利。
